购买危险化学品需要哪些程序
危险化学品、危害、主要体现,安全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个方面。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在2017年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九规定“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应当依法凭相应的许可证件或者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或者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后, 将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实时录入公安部门的监管信息系统。
购买危险化学品要求:
1、易制毒化学品的买卖,严格按以下规程执行。
2、盐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属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购买以上品种须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禁毒部门办理购买 。
4、带上备案才能进行购买活动,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现金交易。
备案,需要资料:
1.单位使用证明公章。
2.法人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买卖双方合同。
5.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加盖公章。
6.到公安局办理购买备案。
请各位顾客理解、支持、配合,需要我们共同携手为社会治安尽一份责任。